屏東
110年起基本工資調升 雇主應預做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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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千偉
2020-12-12 16:42:17 

【101新聞網記者林千偉/屏東報導】勞動部公告自110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以下同)24,0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60元。事業單位應及早因應配合進行勞工薪資修正。

基本工資指勞工於正常工作時間內所獲得之報酬,且不以底薪為限,不論雇主以何種名目給付,如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經常性給與,均屬工資之範疇,且基本工資在保障勞工的最低生活水準,不論本國勞工或外籍勞工,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工作者,雇主給付勞工之工資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元旦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之應放假日(俗稱國定假日),雇主應給勞工休假,若事業單位因業務需求要求勞工當日出勤提供勞務,依法應加倍發給工資;此外,若上開應放假日適逢勞雇雙方約定之休息日或例假日,雇主應再給勞工補休。

勞動暨青年發展處處長黃鼎倫提醒,工資雖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主要目的在保障勞工基本生活。請事業單位確實遵守勞動法令給付工資及國定假日之規定,如確有違法情事,一經查獲,除可處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之罰鍰外,並公布違法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且事業單位經查有短發工資之情事,除處以罰鍰外,仍應依法補足之。遇有任何勞動權益問題均可向勞動暨青年發展處詢問,以確保自己的權益,諮詢電話08-7558048#306、311~313、315、31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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