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肺炎疫情苗栗縣地價稅紓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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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千偉
2020-04-07 14:23:21 

【101新聞網記者林千偉/苗栗報導】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縣長徐耀昌體諒民困,特別指示稅務局就地價稅部分,提供減免措施,幫助縣民一起度過經濟困難。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今年地價稅尚未開徵,目前民眾收到之地價稅繳款書,多為土地所有權人持有之土地,有被改課補徵地價稅之事由,如原課徵田賦之農地被查獲有違規使用,或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者,經查其戶籍已遷出等不符合原先適用條件者等。有鑑於本次疫情影響層面廣泛,土地所有權人確有受疫情影響,無法於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內繳清前述補徵稅款之情形,為協助民眾,該局特別提供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36期)繳稅之紓困措施,重點內容如下:

(1)個人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相關紓困措施者;

因所服務企業受本次疫情影響實施減班休息;

其他因受疫情影響(如被減薪、非自願離職或當月實際工作日較原應工作

日顯著減少等),致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一次繳清稅捐者。

(2)營利事業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相關紓困措施者;

其他因受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如自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其平均營業額較108年12月以前6個月或同期顯著減少者等),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一次繳清稅捐者。

欲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該補徵地價稅之土地所有權人,請於繳納期限屆滿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原核發之繳款書正本,向稅務局提出書面申請;若不能於規定之繳納期間內提出申請,亦請於原因消滅後10日內提出。該延期或分期繳納申請書,可上稅務局網站首頁右側之「肺炎疫情稅捐服務專區」下載使用或利用該專區提出線上申請。

該局進一步表示,地價稅有個最便宜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至少可節省4倍之稅額,若個人土地因疫情而影響土地使用者,可善用此優惠,達到節稅省荷包之效果,所謂之「自用住宅用地」條件如次:(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2)沒有出租或營業。(3)地上房屋屬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4)都市土地適用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為限。(5)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以一處為限。個人土地若因疫情影響已無出租或營業,或者僅部分面積供出租或營業,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其他條件者,可於9月22日前向稅務局申請,本年度即可按最低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

除地價稅外,稅務局亦提供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之相關紓困措施,詳情已建置於該局網站首頁右側之「肺炎疫情稅捐服務專區」,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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