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可享支付員工隔離假薪資之加倍扣除租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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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孟潔
2020-04-08 13:59:52 

【101新聞網記者孟潔/宜蘭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表示,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財政部為提供納稅義務人稅務協助度難關,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訂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 倍減除辦法」,就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給付其員工依規定申請防疫隔離假或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期間之薪資,提供得就該給付薪資金額之200%,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之租稅優惠措施。

該分局說明,為提高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給付薪資誘因,並使其積極參與防疫,依上述條例第4條及辦法規定,營利事業等若給付其員工依規定申請防疫隔離假或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期間之薪資,應於辦理當年度所得稅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檢附員工請假單、各級衛生主管機關開立之隔離檢疫證明文件、資金額證明及薪資計算明細表等供稅捐稽徵機關審核,即可享有就給付員工防疫隔離假等相關假別期間薪資費用之200%,自申報當年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之租稅優惠。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已於該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設有「主題專區/行政專區/安心防疫線上服務專區」提供相關資訊,納稅義務人可多加利用。如仍有申請疑義,請撥

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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