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108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開始申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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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千偉
2020-04-21 11:51:23 

【101新聞網記者林千偉/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協助勞動部增辦108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109年4月15日起受理申請,至109年5月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歡迎符合資格之勞工朋友,把握機會提出申請。

補助對象:
109年1月18日起至109年5月31日止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與配偶107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以下同)148萬元以下,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勞工。
申請資格條件,(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自109年1月18日起至109年5月31日止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
    2. 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之資料,申請人及其配偶107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未請領老年給付、至109年2月17日止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者。
    3. 申請人至109年5月31日止未曾請領勞保老年給付。
    4. 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申請限制:
    1. 申請人應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者之失業勞工,失業勞工本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者,不得提出申請。
    2. 申請人與配偶均符合申請資格時,僅能由其中1人提出申請。
    3. 申請人之子女已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例如: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等),不得申請本就學補助。但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每學期5,000元或6,000元教育代金,不在此限。

補助標準:
    1.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4,000元。
    2.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6,000元。
    3.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3,600元。
    4. 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24,000元。
    5. 獨力負擔家計,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本要點補助規定者,補助標準按上述補助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縣府進一步表示,增辦108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書可至本府勞工處索取或由勞動部網站(http://www.mol.gov.tw/topic/3075/6074/7607/)失業子女就學補助專區自行下載使用,請於申請期限內填具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勞動部就學補助受理小組」(1044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西路1-1號11樓),如有任何相關疑問,請電洽勞動部:02-85902802李小姐或本府:03-9251000分機1711王小姐詢問。

<宜蘭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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