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遷移戶籍會影響稅捐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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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千偉
2020-05-19 09:56:43 

【101新聞網記者林千偉/澎湖報導】與戶籍有關的使用牌照稅、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等減免稅捐優惠,會因戶籍遷移而喪失適用,請民眾注意以確保自身權益。

稅務局說明:在使用牌照稅方面:若您已享有供無駕駛執照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當車主或身心障礙者戶籍異動,未於同一戶籍時,自戶籍遷移日起即喪失免稅資格。在地價稅優惠方面:若您的土地已享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當您或您的配偶、直系親屬戶籍遷移,致無人在該地設立戶籍登記時,即喪失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權益,應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稅負至少差4倍以上。在土地增值稅部分:若民眾申辦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在5年內將戶籍遷出,將被追繳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額。

如您有相關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澎湖縣稅務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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