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公市公共造產文澳商場5攤位短期招租 登記至6月30日止
用LINE傳送
記者-千偉
2020-06-04 13:09:21 

【101新聞網記者林千偉/澎湖報導】馬公市公所為振興公共造產文澳商場活化,現階段規劃辦理空攤位招租,共有5個攤位,以短期租約方式辦理,期透過澎湖在地特色農漁產品導入,活絡商場整體營運。登記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歡迎有興趣之公司行號、團體及個人提出申請。

馬公市公所指出,本次短期招租租約為5個月,承租起始迄日自109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錄取後自簽約起至7月31日期間試營運不收攤位使用費,但電費依電費表收費。每個月僅需繳交租金866元,相當經濟實惠,歡迎意者踴躍申請。

相關招租事宜簡述如下:

一、招租攤位數量:澎湖縣馬公市公共造產文澳商場A-7、B-2、C-2、C-8、D-5,總計5攤位。

二、招租對象:公司行號、團體(以負責人為申請人)及個人。

三、攤位內容:販售澎湖在地特色農漁產品(包裝或乾式產品,不可使用明火、爐具等);另攤位無獨立供水設施。

四、收費方式:

(一)租金:承租方式如下:以5個月為單位,每月新臺幣866元,另需繳交保證金新臺幣10,000元。

                    ※承租期間內每月請假最多不得超過7日,逾7日者,不再續租。

(二)電費:1度4元,按每月實際使用度數收費。

(三)清掃費:每月新臺幣50元。

(四)水電表租金:每月新臺幣20元。

五、招租方式:

(一)公告日期:即日起至109年6月30日。

(二)本案採評選方式辦理,評選時間俟登記截止後,另行通知。

          倘若申請人未超過5人時,經審核符合資格者,則逕行辦理攤(舖)位出租,不另行遴選作業;若申請人達5人以上時,擇期辦理遴選作業。

(三)登記方式:填妥申請書,於公告期間繳交至馬公市公所民政課蘇小姐。(聯絡電話:06-9272173-108)

(四)評選方式:

          1.資格審查:

       (1)設籍於澎湖縣。

       (2)申請人需年滿20歲或未成年已結婚者。

       (3)申請人在澎湖縣公有零售市場或攤販集中場內無承租其他攤(舖)位,以1戶1攤為原則。(同戶籍地址以申請1戶為基準)

         2.評選:以簡報及現場詢答。(詳情請參閱招租須知)

         3.評選項目:

       (1)商品特色性(35%)

       (2)行銷之完整性及合理性(35%)

       (3)行銷經驗、能力及信譽(15%)

       (4)簡報及答詢(15%)

六、錄取:

(一)正取承租人5名;備取3名。錄取後以現有空攤抽籤決定之。

(二)承租起始迄日:109年8月1日。(自簽約起至7月31日期間試營運不收攤位使用費,但電費依電費表收費。)

(三)於獲通知通過審核日起7日內簽約,10日內開始試營運。

(四)未於7日內簽約及109年8月1日開始營業者,沒入保證金。

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馬公市公所民政課蘇小姐,聯絡電話:06-9272173分機108。申請表件請自馬公市公所網站下載或至馬公市公所索取。


用LINE傳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