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克拉颱風已發布颱風警報 農糧署籲請農友加強防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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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千偉
2020-08-11 11:22:40 

【101新聞網記者林千偉/南投報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依據中央氣象局資料,米克拉颱風形成並發布颱風警報,10日、11日兩天提防大雨、豪雨及強陣風的發生,尤其中南部與東南部降雨持續時間較久及沿海地區澎湖、金門有8至9級強陣風發生的機率。該署籲請農民密切注意天氣動態,做好農作物災害防範措施,另大雨過後田間濕滑,於進行復原措施時,務請注意自身安全。

農糧署表示,南部及東部地區進入第二期稻作插秧盛期,已插秧之田區,應注意加強田間蓄水,水深以秧苗高度為宜,減少稻株因強風造成搖擺受損。水稻育苗中心亦應加強防颱措施。

已屆收穫期之葉菜及瓜果類作物應儘速採收,以減少損失;大宗蔬菜如甘藍,請農民團體協助農民將增加採收之蔬菜購貯入庫冷藏,於颱風過後釋出調節市場需求;已屆採收期之香蕉、鳳梨、番石榴、木瓜、釋迦、龍眼、紅龍果、百香果等水果,必要時應儘速採收並妥善貯藏,再配合市場之需求供貨。另正值生育期之柑桔、文旦柚及瓜果類等蔬果,則應加強枝幹枝條之固定,並注意田間排水。採用塑膠布網室或水平棚架網室等設施栽培者,應檢視生產設施,如有破損應及早維修。

農糧署指出,該署已通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密切注意並宣導相關防範措施,後續倘有災情顯現,亦請農民主動向當地公所通報,並請地方政府依農業天然災害查報作業規定辦理。另外,基層公所對於災後需即時採收及復耕之受災田區作物,應動員人力進行勘查及拍照取證工作,並加強宣導農民可自行拍攝當次災害損失照片,內容應包含拍攝日期、災損情形、相鄰田區、可識別田區位置之背景及衛星定位資訊,並自行標示田區坐落地段(地號)等。後續如經農委會公告辦理救助,應於公告受理申請救助期間內,併同申請文件送基層公所備查,作為災損認定之佐證參考資料,兼顧受災農民及時復耕及申請天然災害救助之權益。

農糧署再次提醒,颱風警報已發布,請農民密切注意新聞媒體所發布之颱風動態,及早採取各項農作物防範措施,妥善預防以減少農作物災害及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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